詳細說明
根據(jù)《關于印發(fā)<南寧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聘用中介機構實施細則>的通知》(南國資委[2014]4號)文件精神,由南寧交投物流投資有限公司通過競爭選聘方式選取有資質的中介機構負責南寧交投物流投資有限公司2022至2023年度資產租賃價值評估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人
南寧交投物流投資有限公司
二、選聘內容
公開選聘3家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yè)評估機構擔任公司資產租賃價值評價中介機構。
三、服務范圍
我公司依法擁有所有權、處置權或管理權的租賃資產(包括土地、房屋建筑物等)。
四、服務期限
服務期限:兩年
五、服務費用
目前資產租賃價值評估收費沒有專門的政府規(guī)范性指導文件作為計算標準或依據(jù),因此借鑒資產評估收費的相關管理規(guī)定,參照《關于貫徹實施<資產評估收費管理辦法>盡快做好資產評估收費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評協(xié)〔2009〕199號)第二條、《廣西壯族自治區(qū)物價局關于資產評估收費有關問題的函》(桂價費函報〔2012〕772號)第四條收費標準,評估費用的測算由以下3項組成部分:
第一項:土地類租賃評估費用采取面積定率分檔計收,如單個項目評估面積超過30000㎡(含本數(shù))的,則按30000㎡計取該項目評估費。
第二項:房屋類租賃評估費用采取面積定率分檔計收,如單個項目評估面積超過3000㎡(含本數(shù))的,則按3000㎡計取該項目評估費。
第三項:單個項目計費不足1500元的,租賃資產評估費用(單次最低)為1500元。
上述三項資產租賃價值評估費上控價約定如下表:
序號 | 分項名稱 | 分項價格計費標準 | 備注 | |
面積(㎡) | 單價(元/㎡) | |||
1 | 土地類租賃資產評估費 | ≤10000 | 2.0 | 評估費用總額采取面積定率分檔計收(單個項目評估面積超過30000㎡(含本數(shù))的,則按30000㎡計取該項目評估費) |
≤20000 | 1.7 | |||
≤30000 | 1.5 | |||
30000<S | 按30000㎡計取評估費 | |||
2 | 房屋類租賃資產評估費 | ≤1000 | 10.0 | 評估費用總額采取面積定率分檔計收(評估面積超過3000㎡(含本數(shù))的,則按3000㎡計取該項目評估費) |
≤2000 | 9.0 | |||
≤3000 | 8.0 | |||
3000<S | 按3000㎡計取評估費 | |||
3 | 單個項目計費(不足1500元) | 1500 | 單個項目計費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收取 |
本項目分項1和分項2投標報價采用總下浮系數(shù)報價,由評估機構根據(jù)市場價格及自我承受能力按下浮系數(shù)進行報價,報價的有效范圍:0%≤下浮系數(shù)<100%。
六、資格條件要求
參加應聘的中介機構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七、服務內容
(一)為公司提供資產租賃價值評估服務;
(二)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資產評估基本準則》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之規(guī)定和遵守行業(yè)規(guī)范、執(zhí)業(yè)準則,依據(jù)評估目的,對評估對象在評估基準日的價值進行分析、估算并發(fā)表專業(yè)意見。
(三)義務主動做好與其他機構的協(xié)調工作,所有參加本項目的資產評估人員須提供優(yōu)質的資產評估服務、提供評估工作過程中所需的交通工具,保證評估工作質量;
(四)在約定時間內提交評估報告書;
(五)出具的評估報告須滿足公司開展招租的需求。提交的評估報告不合格或不能滿足公司的招租需求的,公司有權要求重新出具評估報告,直至符合要求為止;
(六)須嚴格按照報價文件中的承諾及公司的要求,對委托的資產評估項目進行評估,確保評估目標的實現(xiàn);
(七)須獨立、客觀、公正、按時、優(yōu)質完成評估任務,按規(guī)定出具評估報告,對所上報資料的真實、完整性負全部責任;
(八)應積極主動與公司溝通,開展評估服務,及時通報工作進度并就項目評估結果擬出評估初步意見,征求公司意見后,根據(jù)反饋意見形成評估報告,報送給公司;
(九)對公司提出的資產評估等方面的專業(yè)問題及時提供咨詢服務;
(十)收到公司提供的全部評估資料后5個工作日內提供資產評估報告書(征求意見稿)電子掃描件,在接到公司修改意見后2個工作日內向公司提供修改后的正式資產評估報告書一式伍份和電子掃描件。
八、工作步驟
(一)中介機構應按本公告要求編制報名材料,并在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向公司報名。本次選聘只接受現(xiàn)場報名,報名截止時間為2022年4月11日下午6:00前,地址為:南寧市青秀區(qū)通達東路1號鳳嶺綜合客運樞紐站長途客運站和1號樓15層南寧交投物流投資有限公司前期開發(fā)部。
(二)報名時間截止后對報名中介機構進行資格審查,按規(guī)定確定5家以上(含本數(shù))入圍競爭的中介機構,并向其發(fā)出書面選聘方案,未入圍的中介機構不再另行通知。如資格審查合格少于5家入圍競爭的中介機構的,則由我公司重新組織開展選聘工作。
(三)入圍中介機構根據(jù)要求,在通知書規(guī)定時間內按要求提交書面申請材料。
(四)選聘人組織召開評選會,對中介機構申報材料進行評分,確定中選的中介機構。
(五)與中介機構簽訂委托協(xié)議。
九、報名材料
中介機構報名時應提交材料如下:選聘單位報名表(附件1)、中介機構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中介機構資質證書復印件、中介機構近三年內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原件(附件2)等材料。中介機構提交的報名材料均應加蓋單位公章。
十、監(jiān)督部門及電話
南寧交投物流投資有限公司綜合部(監(jiān)督電話:0771-5498126)
十一、在此次選聘工作中如有疑問,請與南寧交投物流投資有限公司前期開發(fā)部聯(lián)系。
聯(lián)系人:倪工 聯(lián)系電話:0771-5493990
南寧交投物流投資有限公司
2022年4月7日